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 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 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 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 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